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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3日周一

印尼政府将改善免税期优惠措施

发布时间:2018-06-25 分享:


印尼《国际日报》4月24日报道,为吸引更多投资落户印尼,印尼政府拟改善投资优惠措施,不但向大规模投资提供免税期和减税优惠,同时也向投资额在0.5万亿盾以下的国内外企业提供税收优惠。

印尼投资统筹机构主任托马斯伦邦称,根据现行有关投资企业免税优惠条例(2015年第35号财政部长条例),投资额低于0.5万亿盾的企业无法获得定期免缴所得税的优惠。为鼓励更多国内外企业参与印尼投资建设项目,政府准备修改完善上述财长条例,即允许投资额在0.5万亿盾以下的企业也获得免税优惠。投资额越大,免税期的期限也越长。

据悉,根据2018年第35号财政部长条例,投资企业免税优惠规定如下:凡在17大类新投资的企业中,投资额在0.5万亿盾至1万亿盾可获5年免税期,1万亿盾以上至5万亿盾获7年免税期,5万亿盾以上至15万亿盾获10年免税期,15万亿盾以上至30万亿盾获15年免税期。30万亿盾以上的新投资企业,除了获得20年免税期之外,仍可获得为期2年免缴50%所得税的优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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